公司变更名称后,以原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5-04-18 12: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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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变更名称后,以原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回答2:

不会因为公司名称变更而导致以前以原公司名称签署的合同失效,依然是有效有约束力的。

回答3:

一般来说,除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方的变更(如公司名称的变更)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可以继受履行。原合同是有效的。

回答4:

一般来说,公司名称变更后,应该用新名称签订合同。
如果你的意思是变更前的签订的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如果是变更后再以原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我认为依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