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
若是功能不同的产品而形状相似一般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问题。
属于同类产品是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以进行侵权判定。
如能更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你好,对方是什么类型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