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避险的问题

2025-04-08 13: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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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这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所谓危险,是指足以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某种紧迫事实状态。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的危险已经出现而尚未结束。紧急避险只能在危险已经出现而又尚未结束这一时间条件下进行,否则就不是紧急避险。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合法利益包括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对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5.避险行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回答2:

由于你给的信息仅限于以上信息,故无法对其他的内容进行探讨,以下回答,是基于您给的条件全部是真实、确切的条件下做出的,也就是说,前提条件是:您确实是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死亡的。

回答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分则也没有对避险过当规定独立的法定刑。因此在追究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及过当行为特征,按照刑法分则中的相应条款定罪量刑。例如,过失致死罪,过失重伤罪等等,像你的情况就构成过失致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综上所述,你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属于情节较轻的,并且因为是基于紧急避险,有了这个法定的减轻情节,你的刑事责任还会在此基础上再减轻一些,具体多少,最终由法官宣判。

四、至于民事赔偿是必要的,会在刑事审判中附带审判,这方面就主要是钱的问题了,一般来说,作为刑事案件附带审判的民事赔偿案件,最终赔偿金额会比普通的意外事件中致人死亡所要赔偿的金额小很多,具体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答3:

在我国,紧急避险不能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因为紧急避险是以牺牲一定得合法利益来保护另一种合法利益的,所以所牺牲的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至于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就看有没有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是要付民事责任的,它排除的仅仅是犯罪。
具体内容参见下面的地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40543.html?goodTagLemma

回答4:

要负民事责任。找个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