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国卫生部制订和发布了“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办法”,作为中国官方对中药材生产组织的控制要求。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了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ChinaGAP标准起草主要参照EUREPGAP标准的控制条款,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法规要求编写而成,目前,ChinaGAP标准为系列标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FoodPLUS GmbH(为GLOBALGAP秘书处)正在将ChinaGAP与GLOBALGAP进行基准比较,以期获得EUREP秘书处对ChinaGAP的认可,ChinaGAP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2007年1月国家认监委、标准委下达了《关于下达国家第一批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的通知》,启动了国家层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进程。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86家第一批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试点项目单位,生产管理逐步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GAP认证为我国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新的保障方式。2008年6月,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确定了236家单位为第二批GAP试点项目。
ChinaGAP认证分为2个级别的认证:一级认证要求符合适用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所有适用一级控制点的要求,并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95%的要求,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二级认证要求所有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