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条件与招标条件变化大。
资格预审方法一般分为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两种。
资格预审现场
资格预审现场定性评审法是以符合性条件为基准筛选资格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常,符合定性条件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以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情况;
(4)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对以上五方面的条件进行细化制定出评审细则,潜在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方能通过资格预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 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