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比较棘手。钱货两清,你还给人家钱,就应该同时要回来欠条,导致现在说不清楚了!对你有利的证据要尽量找出来,包括但不限于:还钱如果是转账的话,找出账号和转账记录;如果是现金的话,-有没有第三方在场,可以做证人?实物支付给对方,如何交割的?找出有关证据,包括见证人、对方使用过物品的痕迹?运输搬运途径?以及以上相关事项有否照片?最好的情况是,对方收到你给的钱、物,有没有打收条给你?这个非常好。 等等吧。希望你仔细面对,要有信心,既然对价给过对方,你总能找到自证清白的办法。你也要求对方拿出相反方面的证据!
不是,要看欠条上的最后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约定还款期限到后,两年内没有主张过债权,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过同意履行债务(制定还款计划,签还款协议书等),那么就不受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第一次主张债权或者给定的宽限期到后开始计算两年的期限!每次主张债权和同意履行债务都会发生两年期限的重新计算,但是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纯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