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的房屋按面积补偿获得赔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