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实际上不是很多见,公安机关在调查审理普通案件时,一般事先会分别安排涉案娴疑人作口供笔录,待案件进入到预审阶段,有关涉案人员都会记录在案,一旦案件到了真相大白、水落石出之时,一般只会对涉案分子实施进入司法程序,而一旦当案子处理完毕后,如果不是有特别情况或案件有了新的证据,一般是不会要求受害人回访的!
不会,刑诉法没有规定这项制度。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