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师讲清楚。跟家长也讲清楚。你们老师这样随便给学生定罪的话你可以反抗的。
如果是在学校遗失的,老师又摆明了不想管的话。可以请警察协助调查。
最迟在6月1日前把班费拿出来,否则,将在六一队会那天,我将被摘掉红领巾,停止队籍处分。并送政教处联系家长到学校来解释!
这种说法反而不用担心,拿不出证据证明是你私吞的话,政教处和你的家长必然会交涉的很清楚,污蔑学生是很严重的。
可是,既然是你遗失的。就确实要自己把这笔钱补上来。但这并不代表你要承认你私吞班费。
你只是初中生,必要的时候请家长来帮忙吧。
我不当来拿分的,我就实说几句。
首先,既然你有责任去保管,遗失了当然由你承担。
其次,钱少了,班主任也会拖累,家长不愿陪。最后有可能这比钱就由班主任垫出了,班主任也是人,很现实。是你让他赔钱又丢面子。换了你也不会就这样作罢吧!
然后,可能你的领巾成了牺牲品,让老师好有台下。
这件事虽然是由你的过错造成的,但是老师的做法太过分了!而且老师所说的处分也是不可能的,这种事顶多让你写份检讨书!类似的事情在我上高中时也发生过,当时是班长弄丢的,我们班主任建议大家根据个人情况再交了一次,当然数目不限,同时班主任出了其中的大部分!如果你的老师执意要那样做的话,你可以叫你家长把你的老师和学校告到教育局!你应该勇敢一点,在班上承认你的错误!对于老师的恐吓可以不要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