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被判缓刑没休金,具体如下:
1、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2、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3、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余额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其他相应待遇;
4、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5、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 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二)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加强经费管理,努力节约支出;
(三) 认真编报经费决算,开展经费使用情况分析。
(四)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对所属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