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这样算绑架加抢劫构成犯罪吗?

2025-04-18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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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构成绑架或者抢劫罪,小赵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否构成犯罪还不好说,构成犯罪的叫非法拘禁罪,不构成犯罪的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给予治安处罚。理由如下:
  1.不构成绑架的理由: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主观故意上要求行为人出于非法勒索赎金或者其他利益,而小赵出于讨要债务的目的,限制他人自由并使用暴力,所以不构成绑架。
  2.不构成抢劫的理由: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主观故意上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小赵使用针对人身的暴力,其目的是讨还合法债务,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事后拿走前男友的钱物,应当看作非法取得权益(现金)和抵押物(手机)。
  3.构成非法拘禁的理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4.非法拘禁和绑架的本质区别是:第一,犯罪目的不同。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还是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看被绑架的人自身是否有过错,非法拘禁案件中被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5.构成非法拘谨罪的标准: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提问者没有讲明白,是否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是否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如果有,构成犯罪,如果没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6.构成犯罪的,基本上6个月左右不超过1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可以缓刑,审判前可以取保;不构成犯罪的,最多拘留10到15日。处罚的依据好象提问人不是特别关心的,不说了。

回答2: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为了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

然而,根据相关的解释:非法拘禁要求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满24小时,才能构成本罪。可是在本案中,(中午11点半左右抓到他;可能在12点多就被他逃走了)。时间条件不符合刑法的相关解释。因此,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要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这里的勒索必须是向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单位勒索赎金才能构成本罪。而在此案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因此也不是绑架罪。

按照案件描述:小赵气不过,拿了他的包;包里只有200块现金和一台手机毕竟他欠我朋友两千多块现金

应当有两种情况,一,在将被害人押往另一镇子时,拿走的。这个应当是抢劫罪。被害人被控制,迫不得已将财物交出或者任凭行为人处置。是刑法上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

二、在被害人逃走后,遗留在现场的财物,应当是盗窃罪。他人遗留本身并不是普通的遗忘或者遗留,在这种情况下,以盗窃罪论

回答3:

如你标题所说的,估计抢劫了他的财物吧,已构成抢劫罪

补充: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回答4:

不构成绑架或者抢劫,因为这两个罪都是以占有金钱为目的,本案所述情况可涉嫌非法拘禁,如果构成重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你补充问题的回答:你们涉嫌抢劫罪。